約翰福音 5:24–29:
子的聲音與他所賜的生命
約翰福音 5:24–29 (CSBT)
約翰福音 5:24–29 的正確解釋
耶穌宣告子有賜人生命和施行審判的權柄以後(約翰福音 5:21–23),現在進一步說明這生命如何顯明,以及它與審判有什麼關係。
(第24節)
«「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:誰聽我的話,又相信派我來的那一位,誰就有永恆的生命。他不但不被定罪,而且已經出死入生了。»
耶穌再次以一項莊嚴的宣告開始他的教導。
本節提出兩個彼此緊密相連的行動:「聽我的話」和「相信派我來的那一位」。接受耶穌的話,也就是相信差派他的父,因為子與父完全合一地說話和做工。
結果以三項宣告表達出來:
- 「有永恆的生命」
- 「不被定罪」
- 「已經出死入生了」
需要注意的是,經文使用的是現在時態:「有」和「已經」。永恆的生命不只是將來的盼望,也是聽子的話並相信父的人如今已經擁有的實際。
「已經出死入生了」描述人在神面前真實的身分轉變。他原本處於死亡和審判之下,但接受子的話以後,就進入生命,不再留在原本應受定罪的處境中。
(第25節)
«「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:時候就要到了,現在就是了!當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時,聽到的人就將活了。»
耶穌再次帶著強調引入接下來的教導。
他說,「時候就要到了,現在就是了」。這顯明他所描述的事不只屬於將來,而是已經藉著他的事奉開始發生。
本節所說的「死人」,主要不是指那些身體已經躺在墳墓裡的人。耶穌所指的是在屬靈上死亡、因罪和不順服而與神的生命隔絕的人。這種處境正對應上一節所說的「死」。
然而,子的聲音有能力使他們得生命。因此耶穌宣告:「聽到的人就將活了。」這不只是耳朵聽見他的話,而是接受他的話,並以相信作出回應。
耶穌說這些話時,他就在眾人面前,人們能夠親耳聽見他的聲音。今天,我們不必期待耶穌一定要用可聽見的聲音向我們說話。我們藉著聖經中為我們保存下來的話語和見證,聽見子的聲音。基督的話被傳講並真正被人接受時,子那賜生命的聲音就繼續被人聽見。
(第26節)
«原來,父怎樣在自己裡面有生命,也照樣使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;»
接著,耶穌解釋前面所說之事的根基。
父「在自己裡面有生命」。他的生命不是從任何外在來源而來,也不依靠其他存在,因為生命永恆地存在於他裡面。
父也照樣使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。耶穌不只是一位宣告生命的人;他自己裡面就有生命,並把這生命賜給聽他聲音的人。
這解釋了子為什麼能使死人活過來。他賜生命的能力源於他與父之間獨一的關係,以及父所賜給他的權柄。
(第27節)
«並且把審判的權柄交給了他,因為他是人子。»
父不只使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,也把審判的權柄交給了他。
「人子」這個稱號使人想起但以理所看見的異象:有一位像人子的來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領受統治權、榮耀和國度,管理萬民(但以理書 7:13–14)。
耶穌稱自己為「人子」,就是表明自己是那位從神領受普世統治權的人。因此,他不只有賜人生命的權柄,也有施行最後審判的權柄。
(第28節)
«你們不要為此感到驚奇:時候就要到了!那時所有在墳墓裡的人,都會聽到他的聲音,»
耶穌現在進一步擴展自己剛才所宣告的範圍。
他說:「你們不要為此感到驚奇。」因為他還要宣告一件更大的事。在第 25 節中,他所說的是一個已經來到的時候,屬靈上死亡的人聽見他的聲音而得生命;但在這裡,他所說的是一個將來的時候。
「所有在墳墓裡的人」這個表達顯明,耶穌現在所指的是那些身體已經死亡的人。將來有一個時候,他們所有人都要毫無例外地聽見子的聲音。
正如他的聲音如今賜下屬靈生命,到了末日,他的聲音也有能力召喚所有身體已經死亡的人出來。
(第29節)
«並且要出來——行善的人復活得生命,作惡的人復活被定罪。»
所有人都要從墳墓裡出來,但他們的結局並不相同。
耶穌提出兩類人:
「行善的人」 → 「復活得生命」
「作惡的人」 → 「復活被定罪」
「行善」並不是指人藉著自己的功德獲得永恆的生命。在緊接的上下文中,生命是藉著聽子的話並相信差派他的父而領受的。善行是在外表上顯明人已經領受這生命,並真實回應了耶穌。
同樣,經文並不是簡單地說「曾經做過壞事的人」,因為所有人都犯過罪。耶穌所說的是「作惡的人」:他們的生活一直以惡為特徵,直到死亡仍沒有接受那能賜他們生命的子之聲音。
因此,行為在這裡並不是人得生命的原因,而是顯明他真實光景的外在證據。一些人顯明自己已經領受子的生命,另一些人則仍留在死亡和定罪的處境中。
本節把子施行審判的權柄,與這審判將來的顯明連接起來。沒有人會被排除在復活之外,每個人都要在耶穌的權柄之下出來。
意義
- 永恆的生命從現在就開始:聽子的話並相信父的人,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- 離開基督的人在屬靈上是死亡的:他需要聽見子那賜生命的聲音才能活過來。
- 耶穌的聲音繼續藉著聖經被人聽見:我們不需要等候可聽見的聲音,因為他的話已經為我們保存下來。
- 耶穌就是但以理所預告的人子:他從父領受統治權和施行審判的權柄。
- 將有所有人的復活:無論是領受生命的人,還是一直留在惡中的人,都要從墳墓裡出來。
- 行為顯明每個人的真實光景:行為不能買來永恆的生命,卻能證明一個人究竟領受了子的生命,還是仍在定罪之下。
應用
- 真正聆聽基督的話:只知道他的話並不足夠;你需要接受它,並相信差派他的父。
- 在聖經中尋求耶穌的聲音:閱讀聖經時,要認識到我們藉著它得知子的話。
- 省察你的生活方式顯明了什麼:你的行為顯明你是仍然留在惡中,還是從基督所領受的生命正在結出果實。
- 承認耶穌普世的權柄:他賜人生命、使死人復活,並且要施行最後的審判。
- 不要延遲對子的回應:生命在於聽見並接受他的聲音,而持續拒絕他的話則導向定罪。
總結
在約翰福音 5:24–29 中,耶穌宣告,聽他的話並相信差派他的那一位的人,有永恆的生命,並且已經出死入生。他說,時候已經來到,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要活,因為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,也領受了施行審判的權柄。接著,他宣告將來有一個時候,所有在墳墓裡的人都要聽見他的聲音並出來:一些人復活得生命,另一些人復活被定罪。本段顯明,生命與審判都在子的權柄之下。
禱告
我們的父啊,我們感謝你,因為你藉著你的兒子顯明了那從你而來的生命。
主啊,求你幫助我們聽見基督的聲音,並回應他的話。求你使我們常常記得你所賜的生命,也承認你已經交給你兒子的權柄。
求你保守我們,不要忽略他所說的話;也求你引導我們按照你的真理生活,知道你已經把生命與審判都交在他手中。
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。阿們。
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(NASB 1995)
Copyright © 1960, 1971, 1977, 1995
by The Lockman Foundation, La Habra, Calif.
Used by permission. All rights reserved.
For Permission to Quote Information visit www.lockman.org
The Sovereign Creator Has Spoken (SCS)
Sixth Edition.
Copyright © 2025 Wilbur N. Pickering
Text and translation by Wilbur N. Pickering, ThM, PhD
Used by permission. www.prunch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