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 8:1–11:
耶稣揭露控告者,并呼召人离开罪
约翰福音 8:1–11 (CSBS)
约翰福音8:1–11的正确解释
圣殿里的事情以后,耶稣清晨再次来到那里,继续教导民众。这时,经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在通奸时被抓住的妇人带到他面前,并诉诸摩西律法。然而,约翰明确说明,他们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寻求公义的判断,而是试探耶稣,为要找把柄来控告他。耶稣的回答反过来揭露了控告者;他们一个接一个离开以后,耶稣直接对妇人说话。他没有定她的罪,却也明确呼召她离开自己的罪。
(第1–2节)
«耶稣却往橄榄山去。 清晨,耶稣又来到圣殿,全体民众到他那里,他就坐下,开始教导他们。»
清晨,耶稣再次来到圣殿,继续公开教导全体民众。
因此,这件事发生在耶稣正常教导民众的过程中,直到经文士和法利赛人把那个妇人带来,打断了原来的场景。
(第3–6节)
«这时,经文士们和法利赛人带来一个在通奸时被抓住的妇人,叫她站在中间。 他们对耶稣说:“老师,这妇人是正在通奸的时候被抓住的。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用石头砸死这样的女人,既然如此,你怎么说呢?” 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,为要找把柄来控告他。耶稣却弯下腰,开始用指头在地上写字。»
经文士和法利赛人把妇人公开带到耶稣面前,叫她站在中间,并诉诸摩西的律法。
律法把通奸视为严重的罪,并且要求对参与其中的男人和女人都追究责任。
因此,他们只把这个妇人带来,已经说明呈现在耶稣面前的并不是整个案件的完整情况。
不过,约翰自己已经给出了理解这件事最关键的说明:
“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,为要找把柄来控告他。”
所以,他们并不是单纯询问应该怎样公正地应用律法,而是企图利用这个妇人的案件来试探耶稣。
经文没有具体说明他们准备怎样利用耶稣的回答来控告他,因此没有必要重构这个陷阱的每一个细节。可以确定的是:他们提出这个问题,本来就是为了寻找控告耶稣的把柄。
(第7–8节)
«可是当他们不停地追问耶稣的时候,耶稣就直起身来,对他们说:“你们当中谁没有罪,谁就先用石头砸她吧!” 然后他又弯下腰去,继续在地上写字。»
当他们不停地追问时,耶稣直起身来回答:
“你们当中谁没有罪,谁就先用石头砸她吧!”
这句话并不是说,只有一个绝对没有任何罪的人才有资格辨认或判断罪。如果是这样,律法本身所设立的审判程序就无法实行。
耶稣所做的,是把控告重新指向那些自认为有资格执行刑罚的人。
律法要求见证人首先参与执行刑罚。因此,耶稣使这些控告者不得不亲自面对神,也面对他们自己正在提出的控告。
在向妇人扔出第一块石头以前,他们必须正视自己也是罪人,以及自己在这件事中究竟是怎样行事的。
耶稣并没有宣告通奸无罪,也没有说律法没有权威。他所拆毁的是一种以有罪的方式利用妇人和律法来陷害他的控告。
经文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耶稣在地上写了什么。因此,任何试图确定那些字究竟是什么的解释,都属于推测。
(第9节)
«他们听了这话,从年长的开始,一个接一个地走开了。最后,只剩下耶稣和那站在中间的妇人。»
耶稣的话直接击中了那些控告者。
他们听见以后,便从年长的开始,一个接一个地走开了。
经文没有说明每个人具体犯过什么罪,因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对此作任何猜测。
关键在于:最终没有一个人留下来向妇人扔出第一块石头。
这并不意味着妇人因此变成了无罪的人,而是说,那些把她带来控告的人最终全都离开了。
(第10–11节)
«耶稣直起身来问她:“妇人,他们在哪里?没有人定你的罪吗?” 她说:“主啊,没有。” 耶稣说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你回去吧!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。”»
控告者离开以后,只剩下耶稣和那个站在中间的妇人。
耶稣首先问她:
“他们在哪里?没有人定你的罪吗?”
她回答:
“主啊,没有。”
于是耶稣宣告:
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”
耶稣并没有否认她犯了罪,因为他紧接着又说:
“你回去吧!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。”
因此,耶稣的怜悯并不是把妇人所做的事称为正确,也不是重新定义通奸。
与此同时,耶稣没有把那些控告者试图加在她身上的刑罚执行在她身上。
整个场景最后把两件事同时保留下来:耶稣没有定她的罪,以及耶稣明确呼召她离开罪。
妇人并不是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,被送回原来的生活方式。她领受了怜悯,同时也领受一个清楚的命令:“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。”
含义
- 人可以用有罪的方式使用神的话:这些控告者诉诸律法,却想利用这个案件来陷害耶稣。
- 耶稣既责备虚伪的控告者,也面对犯罪的人:他不允许人不义地利用律法,也没有把妇人的罪说成可以接受。
- 控告别人的人自己也站在神面前:在定别人的罪以前,这些控告者也必须面对自己的状况。
- 耶稣的怜悯并没有重新定义罪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”紧接着就是“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”。
- 怜悯为人打开一种不同的生活道路:妇人得以离开,同时也被呼召离开自己所犯的罪。
应用
- 不要利用神的话操纵或伤害别人:即使是真实的圣经教导,也可能被人带着不义的目的使用。
- 在成为控告者以前先省察自己:看见别人的罪,并不会自动把你放在比他更高的位置上。
- 不要把怜悯误认为认可:耶稣可以施怜悯,却不需要把罪称为善。
- 接受基督离开罪的呼召:他的怜悯并不是邀请人故意继续停留在同样的罪中。
- 经文沉默的地方不要猜测:我们不知道耶稣写了什么,也不知道那些离开的控告者各自具体犯过什么罪。
总结
在约翰福音8:1–11中,经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在通奸时被抓住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,并诉诸摩西律法。然而,约翰说明,他们真正的目的,是试探耶稣,为要找把柄控告他。耶稣把问题转回控告者自己,说:“你们当中谁没有罪,谁就先用石头砸她吧!”他们听见以后,从年长的开始,一个接一个地离开。最后只剩下耶稣和妇人。耶稣对她说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。”但随即又命令她:“你回去吧!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。”这个场景显明,耶稣没有参与控告者所操纵的不义定罪,却也没有重新定义罪。他的怜悯与明确离开罪的呼召同时存在。
祷告
我们的父,我们感谢你,因为我们在你的儿子里面看见真理、公义和怜悯。
求你保守我们,不要一面忽略自己的状况,一面利用你的话去控告或伤害别人。
求你赐给我们谦卑,使我们愿意省察自己;也赐给我们公义,使我们按照真理对待别人。
也求你帮助我们,不要把你的怜悯误认为对罪的认可。
当基督指出我们的罪时,求你赐给我们一颗愿意离开你所不喜悦之事、并走上不同道路的心。
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祈求。阿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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